在坊子区外观**与著作权的区别
外观**和版权是相互补允的形式。申请专利的产品如果是平面作品,通过申请版权可以可以保护作品在各种产品及宣传渠道的创造保护。对于的平面作品而言,如果是要用在产品包装上可以申请外观**,再申请版权加以保护。
对于包装设计、产品图案等平面设计作品,同时属于外观**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。但这两者在各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区别:
1、保护对象不同
外观**: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,即工业产品的色彩、图案及外形设计。
著作权:保护对象是文学、艺术、和科学领域内具有*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。
2、权利内容不同
外观**:由财产权构成,主要包括实施权、他人实施权、转让权。
著作权: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。人身权部分又称著作精神权利。财产权部分则主要包括使用权、使用权力、转让权、获得报酬权等。
3、保护区域不同
外观**: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。
著作权: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172个缔约国享受国民保护待遇。
4、保护期限不同
外观**:自申请之日起保护十年。
著作权: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。
5、维持费用不同
外观**:需每年缴纳**年费,分阶段递增,未缴纳年费视为放弃权利。
著作权:取得作品登记证后不需要每年缴费。
6、获权前提不同权
外观**:**法要求“不属于现有设计,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该具有明显区别”,简而言之,外观设计**要求“*一**的**性”。但需特别说明的是,实际上我国的外观**目前仅进行形式审查,因此通常都会予以授权。
著作权:作品完成后自动产生著作权,只要是*创的作品,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,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。
6、维权依据不同
外观**:受**法保护。前文提及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只进行形式审查,而对其是否存在不符合授予**权条件的缺陷以及具备新颖性、创造性这些实质要件进行检索、分析和评价,发生外观**侵权纠纷时,**权人通常需要首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**权评价,在有正面评价报告的前提下,外观**维权力度较大。
著作权:受著作权保护。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**的,而只要求它是独立完成的,是否独立完成有时无从分辨,相对**容易规避。